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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温补贴2023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

| 广辉

山西高温补贴2023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

1、发放时间:6月、7月、8月;

2、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


按法规,高温工作者可领高温津贴,那么,天多热算高温?省人社厅确定,结合山西省气象特点,每年6月、7月、8月3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

3、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三种误区

近年来,省劳动监察总队专项督查发现,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常进入3种误区。

一种情况是,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

比如,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看起来超过240元标准了。按照法规,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二种情况是,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

比如,企业巡检工,大多时候在空调房里工作,只有少数时候才到高温环境中巡检。企业因此认为,公司巡检工不享受高温津贴。企业的这种做法也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企业应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企业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方法,使其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企业不能完全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高温补贴怎么发放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企业不发高温津贴将会怎样?

根据有关法规,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形式代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规,且逾期未改正的,将面临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钱。

2023高温补贴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下国家层面上的规定,2012年6月29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长,各地标准不一,为此,小智帮您整理了全国各地的高温津贴放标准,小伙伴们快看看你能领到多少▼

1.北京:政策文件号——京安监发〔2014〕44号

6-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2.上海:政策文件号——沪人社规〔2019〕19号

6-9月,每人每月300元。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3.浙江:政策文件号——浙人社发〔2018〕65号

6-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浙江中智解读

①室内作业人员不一定能享受高温津贴。

虽然《通知》按照室外和室内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做了分类,但此种方式的分类仅针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而不是对高温津贴享受主体的确定。当采取了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时,企业可以不给室内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

②最低工资不包含高温津贴。

除了国家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和当地政府定期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外,该《通知》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4.广东:政策文件号——粤人社规〔2021〕9号

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

5.广西:政策文件号——桂人社发〔2011〕114号

6-10月,每月100-200元之间。

6.江苏:政策文件号——苏人社发〔2018〕113号

6-9月,每人每月高温津贴300元,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

7.天津:政策文件号——津人社局发〔2013〕37号

计算标准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例如,2021年的标准按照2020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6777元计算,得出高温津贴标准为6777÷21.75×12%=37元。

天津的规定较为特别,对于天津的伙伴而言,随着天津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高温津贴也会随之增长。

8.重庆:政策文件号——渝府办发〔2013〕166号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9.山东:政策文件号——鲁人社发〔2021〕64号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0.山西:政策文件号——晋人社厅发〔2013〕45号

6-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11.安徽:政策文件号——皖人社秘〔2018〕272号

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12.湖南:政策文件号——湘劳社政字〔2005〕20号

7-9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13.湖北:政策文件号——鄂人社发〔2013〕39号

6-9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2元。

14.河南:政策文件号——豫人社规〔2022〕8号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自2022年6月1日起,将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高温天气作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15.河北:政策文件号——冀人社发〔2017〕20号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 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16.陕西:政策文件号——陕人社函〔2019〕293号

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17.江西:政策文件号——赣人社发〔2018〕17号

6-9月,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18.四川:政策文件号——川人社办发〔2018〕105号

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成都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

19.福建:政策文件号——闽人社发〔2019〕3号

5-9月,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20.云南:政策文件号——云人社发〔2013〕98号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日最高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1.海南:政策文件号——琼人社发〔2013〕39号

4-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人每天10元。

22.贵州:政策文件号——黔人社厅发〔2013〕21号

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3.吉林:政策文件号——吉人社联〔2021〕163号

6-8月,高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高温津贴的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安排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高温户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劳动者所在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4.辽宁:政策文件号——辽人社发〔2014〕16号

7-9月,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 月发放。

25.甘肃:政策文件号——甘人社通〔2014〕269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6.宁夏:政策文件号——宁人社发〔2014〕45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27.内蒙古:政策文件号——内人社发〔2013〕109号

高温岗位津贴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230元/月。发放范围在33℃以上含33℃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以上含6小时和在-25℃以下含-25℃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28.新疆:政策文件号——新人社发〔2012〕69号

6-8月,每人每天10-20元。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区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

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

1、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2、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3、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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