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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心得体会5篇

| 敏清2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好处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读乡土中国有感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读乡土中国有感心得体会1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形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读乡土中国有感心得体会2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读乡土中国有感心得体会3

(一)在“男女有别”一节里,提到Oswald Spengler曾说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Apollonian亚普罗式的,一是Faustian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是前者,现代社会是后者。

且不说是不是,我对这两种文化模式很感兴趣。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世界的拙劣的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原来都是前一种思想的表现;而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二)对于男女感情,费老又说“浮士德是感情的象征,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最后的统一是不会完成的,这不过是一个求同的过程”“男女的共同生活越是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序也愈是深,求同的障碍也愈是强大,用来克服这阻碍的创造力也需更强大,在浮士德的立场说,生命力也因之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

费老这里说的是性别差异带来的异性吸引力和爱情。我不由想到我们在感情中体会到的爱情,如果抽去了表层的性欲和生活,其实就是这种依恋感,这种恨不得和对方变成一个人的冲动。卢克莱修说“情人们热烈地拥抱在一起,情爱的牙齿顶着牙齿,但他们不能在另一方销魂,也不能成为另一个自我。”正是这种永远不能克服的距离产生了忠贞不渝的爱情。很多人难以体会这种本质的爱情,甚至用性或者“在一起”代替爱情,无疑是对爱情的肤浅的理解。

(三)在“礼治秩序”里,费老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若是法治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私情和冤案发生,若是人治就不会有那么多位高权重的人总说身不由己烦恼重重了。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

(四)接着,在“无讼”里,费老接着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

我想到在我的家乡,很少有争端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家务纠纷或者两家发生了争执,一般都是找村里能说会道的“明礼人”来“评理”。很少有人想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打官司被认为是“丢人”的,不管你有理还是无理。当然过了这么多年,中国农村的乡土性已经有所稀释,乡村里的家长和长老们的影响力慢慢下降,村里以前经常为人评理的人现在只不过是个婚丧嫁娶仪式的主持者,平时喜好赌博,在乡亲中已经没什么威信。

读乡土中国有感心得体会4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心得体会5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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