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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工作心得

| 新华

散文随笔工作心得篇1

如果让我用几个关键词来描述钱钟书,当是:帅;思辨;幽默;谦逊。

认识钱钟书大概是在初中的时候。当时去一个同学家,她大概也是爱书之人,藏书不少。而在“浩繁卷帙”中我一眼相中的是那本包着白色封皮的《围城》,恍若少女一见钟情,对着它居然还有点脸红心跳。也许“初恋”太过暴风骤雨,也许当时阅历尚浅并未能体会书中旨趣,借来的《围城》并没有仔细地阅读,兴奋劲儿过后书就被搁置了,以致于此刻让我回溯书中资料,除了主角“方鸿渐”和那句“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游戏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外,我一概都不记得了。

喜爱上钱钟书时已经是高中了。当时不明白在哪儿看见一张钟书先生年轻时候的照片,英伦风,书卷气息扑面而来,帅得简直人神共愤。我想,大抵女生也是视觉性动物,看到完美的人或事,荷尔蒙、多巴胺都会胡乱分泌,至少彼时彼境的某高中女生的确如此。

如果没记错,读《伊索寓言》一篇被当时的高中教材收录,文章就儿童是否该读寓言展开论述,而喜爱钟书先生的主要原因也是源于该文吧,其中的一些哲思至今我还在时常咀嚼。钟书先生写到“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育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认为寓言要不得,以为人事里的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像在禽兽中间一样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事有凑巧,大学时候,教师给我解读《道德经》,他说,“因为没有标点,所以读者有了更大的解读空间,我们此刻普遍认为老子开篇第一句是‘道可道,十分道’,而我认为是‘道可,道非,常道’”。如果按照古人们“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朴素哲学观来看,我倒觉得教师给我的解读似乎更贴合当下现实社会的逻辑。人是社会性、情景性动物,没有纯粹的好坏之分。如今,我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也再不敢简单地以“是非”“善恶”来妄断了,没有情境没有证据,求知真相的过程会被太多内外在的主观情绪干涉和影响(可能来自媒体刻意宣传,可能基于自我日常生活经验),正如胡适先生所说,我只敢“大胆假设,细心求证”。这或许就是钱钟书先生给我种下的一枚思辨种子吧,当它再从外界环境和周边人物中汲取阳光雨露时,便会生根发芽逐渐长成。

钟书先生有三本大书——《围城》、《谈艺录》、《管锥编》,可惜我由于心存敬意与怯意,一向没敢翻阅,只断断续续地读了一点钱钟书的散文和关于他的生平趣事,期许自我能够“偷得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这其中,《写在人生边上》应当算是比较认真阅读的了。所以,别的书籍我都不敢妄加评判,唯独看过思考过的《写在人生边上》感觉自我还稍稍有些发言权。

散文随笔工作心得篇2

今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队伍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队伍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实现理想之后的蓝玉任意妄为,让朱元璋再次挥动屠刀。

散文随笔工作心得篇3

夜深人静,我却有些浮躁不安。

在台灯的指引下,我不耐烦地拿起枕边那本淡黄色的书一一《林清玄散文自选集》。

这封面就把我的“心”牵了过去一一潇洒的“林清玄”三个大字显赫地印在纷纷扬扬飘落的蒲公英上,颇有一种芳芬之感。“林清玄大概是个温柔的女子吧!”我想着,便翻开了书。“天啊!‘她’竟是一个修行过的男人!”我惊叹着看了他的简介。

有一种无名的冲动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他的文章。我随意地一翻,就翻到了一篇名叫《清欢》的文章。“这有什么好写的?!”我嘀咕着,开始看了。它是由苏轼的阕词,引出了主题一一清欢。凊欢是什么?是吃的?穿的?用的?在文中,我找到了答案。噢,原来清欢指的是“清淡的欢愉”。

可现在,想在世间找到“清欢”,可就万分难了一一散个步,汽车声不断呼吼而过;吃个清淡的小菜,杳不可得,油、盐、酱、味精已成为菜的特色;喝一杯茶,但那些地方总是嘈杂无比;去赏赏湖,正漂流的汽水瓶已成为所有人看的“展览物”;去庙里走走,门口满满的摊贩,这个年代的“凊欢”太难寻了!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和谐宁静;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

我重翻回目录,一篇名叫《咬舌自尽的狗》的文章映入我眼帘,我翻到了相应面数,如狼似虎地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早已是视线模糊。那主人第一次把狗抛到几百公里以外的深山里,狗,回来了。第二次想把狗抛到几百公里外的深山中时,狗却在车中咬舌自尽了。啊!一只有情有义的狗呀,为了寻找主人,在原野、在高山、在城镇、在荒郊奔驰百里,不管经历多大痛苦,多大风险,好不容易回到家了,主人不但不开门,还冷眼相待,立刻又送去抛弃,又被无情无义的人抛弃!有情有义之人受无情之人背弃,在人世间还少吗?三国时期,老将黄忠为他主公的霸业苦战关羽,回去之后,主公韩玄却叫刀斧手斩他首级,此不为无情之人背弃有情之人?

每每读到林清玄的散文,总觉得他恬淡自然的散文中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并且透着几丝禅味,小故事大道理也是他散文中必备的风格。

读着林清玄的散文,就好似在听一位禅师的谆谆教导,在安抚我那颗浮躁不安的心灵。

散文随笔工作心得篇4

很久之前借来的,今天上课随手摸着带去,想着快快读完,好借写期末论文的书。

带到课堂上随便翻翻,觉得果然没看过的和看过的就是不同。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并不了解他们所谈论的林语堂,以及他的幽默。翻了一翻,首先看目录,就觉得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好像一本书。

前面的都是论某某,论某某。所论围绕哲学,围绕人生,围绕治学,围绕东西方文化。我很惭愧我对这本书没有发生多大的兴趣。哲学,主要谈的是一种幽默。大概理解,却没有什么想法。几乎就是要表示对待人生要取超脱儒家和道家的一种态度,大概就是中国人的哲学。

接着,谈人生,更让我惭愧了。真的感觉那个时代的人很会享受,喝个茶搞了那么多名堂,而现在,何为“雅”也很难成为我所关注的话题了。他在这一章所写的对自己人生追求的摹画让我觉得他是活明白了,而其中的自由与独立,对于种种的规划明确对于我这个年纪的青年来讲很有魅力。生活是一门学问,人生是一门学问。我曾经在内心鄙夷别人乱用“学问”这个词,觉得装腔作势,其实是我不曾思考。这是由幽默的态度决定的吧,当你看万事万物都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心态来看,又有什么是不能“一笑而过”的呢?万物不过如此,只有心灵保持宁静,才能以客观的姿态来观察,就像他说的,幽默是心灵在舒展的状态下的花朵。这种放松,正是我缺乏的,也是我渴望的,大概以林语堂之幽默哲学,便可解之。

由前两章,很自然地便过渡到了后面治学的方式,这也是幽默的态度所决定的。读书要知“味”,其实看似很玄的概念,却很实用。在合适的时候读合适的书,学问像是形状不规则的树,遇到津液的时候会自由茂盛地生长。又提到读书之乐。又把与自己气质相合的作家比做情人。也讲无需读某某必读,无需因为喜爱谁而自卑自傲。这些比喻让我觉得很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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