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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永远充斥着战争,因为他带来的仅有悲痛与泪水,愤怒与哀鸣。可是,当我们把侵略者赶走时,那种喜悦安抚了战争带来的创伤。
故事讲了一位叫水生的汉子,因为会上成立了一个地区队,要各位踊跃参加,而水生又很进取,就第一个举手报了名,回去与老婆一说,就匆匆走了。丈夫在外打仗,哪有媳妇不担心水生的老婆与其他战士的老婆一商议,决定去看看水生他们。她们哗哗摇着船去了淀的对岸,才明白水生他们刚走。她们不得不失望的往回走。这时,一艘日本军船,紧紧地跟上了她们。
幸亏她们在白洋淀长大,不船摇得飞快,她们打算把鬼子引进荷花淀,因为那里水浅,大船开不进,当她们驶进荷花堆中时,枪声响起了,她们想,陷在敌人埋伏里了,准要死了,就一齐翻身跳入水中,当她们不得不上来换气时,看到开枪的并不是鬼子,而是水生他们,最终,鬼子被逼无奈逃的逃,死的死,而水生老婆却如愿与水生见面了。
和平如大海般稳健,如蓝天般深邃,如草原般令人向往,而战争永远只能活在人们的唾沫腥子下。《荷花淀》写出了人们多么期望抗战早日结束,因为,生命仅有一次,要是因为战争而牺牲,那未来的完美年华岂不如被海啸噬没一般。我们只需要细腻精致的人生,不需要污秽漫长的战争。我们只愿赶走侵略者,永保和平。
你必须特奇怪,一般都是写名著读后感,我怎样写读后评呢如果你读过我的两篇作文《十七的二分之一是九吗》和《我评西游记》,大概就明白我是什么样的人了。没错,说得好听些,是喜欢评论、评点。难听些呢,就是爱钻牛角尖。
好了,废话少说,进入正题吧。我之前其实并不喜欢读小说,觉得它们都很荒.唐。上周六,读初中一年级的表姐来我家玩。吃了午饭,她问我有没有什么名著之类的,我说我又不看怎样会有,谁知老姐听后,嘴张得大大的,眼睛直盯着我,仿佛我是外星人一样。“小欣,我没听错吧你的作文那么好,连一本名著也没看过”我笑了:“就我那作文还叫好啊可是姐,我觉着,作文好坏好像跟名著没什么关系,我们班的‘作文王’冬阳也没看什么名著,他的作文那可是顶尖儿的。”“妹,我上小学的时候也跟你一样,不爱读小说。可之后才明白,自我吃亏吃大了!同学们都有一大堆名著、小说,所以人家的作文都比我好。这样吧,姐给你推荐几本名著,让你爸妈给你买来看看。”她说完找了一张纸,写了三本书的名字:昆虫记、神秘岛、鲁滨孙漂流记。
姐姐走后,我把纸条递给妈:“妈,这是我姐给我推荐的书,你们给我买回来吧。”老妈一看,喜出望外:“你姐待你就是好,这都是你们这个年纪最需要的书。我们小时侯想看都买不起呢!今日,今日午时就给你买回来。”
“都快天黑了,老爸老妈怎样还不回来买个书怎样这么慢”我正这样想着,“哎!最终回来了!今儿可累死了!小欣,给你。”“多谢老爸老妈!”
回到屋子里,赶紧拿起《神秘岛》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刚看到第7页就感觉不对劲儿,书中的人物是战征中乘气球逃离的美国人,逃的时候必须很匆忙,怎样会有一万金法郎呢就算他们带很多钱,那也应当是美元呀!不可能有一万金法郎哪!越想越奇怪,突然,我无意把书合了一下,这一合不要紧,我找到原因了!原先,书的作者是法国人,因为他用的是法郎,也习惯了说法郎,写书的时候就很自然地写成了法郎,出现了笔误。
错误不大,但它的出现明显是作者粗心大意造成的,如果作者能在写完之后检查一遍,我想,这个小错误是不会有的。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仔细。尤其是考试时,做完了卷子必须要检查,否则,很多题我们都会做,却因为大意而做错,那就太不值得了!
停!我咋老是跑题呢说说我对《神秘岛》的看法,虽然还没看完,可是我很喜欢它,它告诉我们,战胜困难不算难,积累知识是关键!幽默使这本书读起来一点儿也不枯燥,并且还能让我们学会很多自然知识。你说,你干吗不看看呢
我把《小妇人》放在我书柜最显眼的地方,无疑,它是我看过最让我触动的小说,没有之一。今日我又忍不住翻开,与我的好友相会。
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梅格,年龄最大,花容月貌,风姿绰约,她渴望长大后嫁给大户人家,成为大家闺秀,有一套豪华的宅子,里面有各种豪华的摆设。然后是乔,乔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亲切,她粗犷、可爱,她渴望男孩子的生活,男孩子的游戏,她甚至期望和爸爸在南北战争的沙场上并肩作战。贝丝,腼腆、内向却十分温和,她也许是四姐妹中性格最好的一位了。艾米,有着皇室公主一般的美貌,她金黄色的卷发与白皙的皮肤一向都是她的骄傲,她想成为一位淑女。
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是贫穷的。可是,她们对金钱的认识却值得深思。四姐妹都渴望金钱,是的,谁都渴望金钱。她们的故事是从圣诞节开始的,她们渴望过一个欢乐,自由的圣诞节,可是她们连自我想要的圣诞礼物都买不起,最终索性每人为妈妈买了一件礼物。她们也愁圣诞节的餐宴,她们拥有的钱在平日吃饱都有些困难,何况在圣诞办宴呢?圣诞节的早上,妈妈出门时碰到了贫困的赫梅尔一家,她们的六个孩子连早餐都没有吃,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小妇人们便把她们的早餐全部给了赫梅尔的六个孩子,所以,她们被六个孩子当成是上帝在圣诞节派来的“仁慈的天使”。
她们长大后,从前的梦想有的早已经伤痕累累,但她们并未放弃梦想。梅格渴望嫁给大户人家,但她最终在金钱与感情之前,毅然选择了感情,嫁给了约翰,过着清贫的日子。贝丝的命运之路十分坎坷,可是却充满了鲜花、阳光与温暖,她为了照顾生病的赫梅尔孩子,自我也染上了猩红热,最终竟然不幸夭折,她的生命虽然十分短暂,可是给人的触动却巨大无比。乔的感情不禁让人哭泣,她是爱劳里的,可是她误认为生病的贝丝爱着劳里,所以痛苦地拒绝了劳里的求爱,最终她还撮合艾米与劳里,自我嫁给了她敬佩的巴尔博士,她与她的丈夫办了学校,为教育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在如今麻木、死板的现实生活中,我渴望抓到像《小妇人》中描绘的那种世外桃源般的宁静生活。也许此刻,你正在为你的学习而忧愁,或是匆匆赶去补习班?还是在网游上虚度光阴?或是去哪个幽静的地方为自我减轻压力?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你是否觉得活得浑浑噩噩?我愿意把《小妇人》当作是一部成长小说,在它为我们构造的世外桃源中,这四个小妇人从虚荣走向成熟,从无知走向智慧。
这是一种爱的启蒙,我合上书。我多么渴望《小妇人》中的世外桃源中生活,在那洋溢着爱的地方驻足。可是,我们不可能永远沉湎于梦想之中,这个麻木而痛苦的世界不会发生改变,可是我们却能够改变,就让《小妇人》为我们做一次爱的启蒙教育,让我学会如何去应对现实与梦想的冲突,如何去应对金钱,如何去应对死亡,又如何去爱。
儒尔·凡尔纳的作品总是集广博、丰富的知识和惊险刺激的情节与一体,这本《神秘岛》也不例外。作为“海洋三步曲”之三,《神秘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神秘岛》叙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伺机乘气球逃脱,途中,被狂风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并没有绝望,从林肯岛到塔波岛,从慈悲河到远西森林,从壁炉到花岗岩宫,靠团结和互助,凭智慧和勤劳,从一无所有的难民,变成了在这片土地上幸福生活的公民。玻璃、烟草、枪支、美食,他们都能靠自我的双手创造出来。荒岛的岁月绝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他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尼摩船长。故事的最终,在一次火山爆发中,尼摩船长在最终一刻指挥“邓肯号”游艇来解救他们。回到美国后,这些人在属于自我的土地上,重建林肯岛,让林肯岛精神复活。
读罢,有两点让我异常钦佩。其一,是这些北方人的精神。他们之中,有工程师、水手、厨师。虽然职业各不相同,性格各有差异,但他们都有一股热爱生活、勇于冒险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有了荒岛上活下去的勇气战胜一切困难的信心;也正是这种精神,鼓舞这些人用双手去改变这片土地,让林肯岛变成了一座乐园。其二,是这些人,不,是凡尔纳的知识。这本书依旧继承了“凡式小说”的特点_虚幻,但可是分脱离现实;智慧,但不枯燥乏味。火药、枪支、电池和帆船,凡尔纳都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它们的特点,甚至是制作方法加描述。读了《神秘岛》,你能够了解到海洋、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学科的知识。这样丰富的知识,你不佩服吗
说了这么多,我对这本书已经不是一种普通的喜爱,而是佩服。我向所有热爱科学,也爱小说的人推荐《神秘岛》。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向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十分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一样,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我太过遥远。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一样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期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感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欢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能够将一个昔日以往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终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里亚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黛丝到喜欢热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的,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丽贝卡;有人清醒的明白自我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坦;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黛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终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上校奥雷里亚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黛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终仍然在咬手指的丽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尔卡蒂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一样,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进取,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杯具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应对的方式有所不一样,奥雷里亚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感情,可惜他的感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叔本华的哲学认为,人生注定是无聊的,如果实现了梦想,那么就会觉得无趣,如果无法实现梦想,又很挫折,总是就是很郁闷无聊。解决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在宗教中寻求解脱,另一个是经过欣赏高雅艺术。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仅有他自我明白。
孤独期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高大,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里亚诺上校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灯光下,拿起妈妈新买的书,封面上一个醒目的题目映入我的眼帘《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资料很令人感动:书里的主人公名叫雷米,是一个可怜的弃儿。他年幼时被人偷走,养父把他卖给了艺人维达理。雷米跟随可亲可敬的主人四处流浪卖艺。主人去世后,他无依无靠,在苦难中渐渐成长起来。在好心人的帮忙下,最终找到了亲生母亲,迎来了属于自我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愣愣地看着封皮,脑海里思潮起伏。雷米在主人死后,无依无靠、独自闯荡,虽然经历漂泊之苦,但他一向是用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只靠自我的心态去应对一切困难的。可如今的孩子们呢,一遇到困难就叫家长,如果让他们自力更生,那仅有软弱、无助、哭丧。他们就像温室里的花,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他们在父母的翅膀下生活,受不了一点伤害。在家长那特殊的“爱”下,他们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坏毛病,不管他们学习多好,在父母的纵容和坏毛病的“追随”下,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勇敢、坚强、勤劳、乐观向上,这些词已经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了,留下的仅有软弱、无助、懒惰。那些完美的词只配让那些真正勇敢、坚强、勤劳、乐观向上的好孩子使用!
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老,靠自我生活才完美!同学们,请牢记这句话,必须要按照这句话去做。让我们向他——我们的榜样雷米学习,做一个勇敢、坚强、乐观、勤劳、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冰心,原名谢婉莹,生于福建省长乐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五四”运动参加了学生运动,开始了文学创作。她的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樱花》等等。我最喜欢读冰心的《冰心散文》,里面记载了冰心儿时至年老的所有事情。
窗外到下着濛濛细雨,屋里,我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和,好像在和作者应对面交流。当我看到冰心写的《成功的花》时,我停止了翻页。我在想……《成功的花》是冰心在三十年前定给中国国家女子排球队的,冰心是为了赞美和鼓励她们,她们七场连捷,在球场上纵横驰骋,所向无敌的雄姿,让冰心深受感动,明白她们背后付出的代价!在她们心中充满了祖国,充满了人民。她们的爱国之心,让我们鲜红的五星红旗,第一次在世界的赛场上徐徐上升,升到了最高位!这都是她们用努力用汗水换来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很多关于我们……阳光下,一束鲜花,绽放出闪亮的光彩;掌声中,一张笑脸,奔涌着激动的泪花,这所有的成就,在那一刹那,让我醒悟: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渗透了奋斗的泪泉,牺牲的血雨。这便是花带给我的启示,更是成功者馈赠给我们这一跨世纪的同龄人的至宝。多少次,我们迷恋明星的歌声,向往着世界冠军的英姿,崇拜着作家――却忘记了对自我的所有的渴望,应当去做无言的努力。
沉思之中不觉想起俄国作家克雷洛夫曾说过的一句话:现实是彼岸,成功是彼岸,中间在湍急的河水,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我们之所以不能成功,便是这原因。难道我们是怕刀风剑雨的阻挠是怕离开舒适安逸的港湾不,让我来告诉你们,急风骤雨固然凶险,宁静的港湾确实温馨,改变鸿鹄的志向――向着梦想的蓝天,莫要枉生羽翼一双!我想,一个故事总要留点辛酸,才有令人感动的美丽。不是吗爱迪生,培根,诺贝尔,居里夫人……他们为了培育成功的花,洒下了多少“奋斗的泪泉”,奉献了多少“牺牲的血雨”。看着那些步入清华、北大学校的学子们,脸上布满了微笑与欣慰。是的,在他们的背后,花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辛酸和汗水,每一步,都是他们独自艰难走过。他们的努力换来了完美的前途。我们要想成功,也必须经历风雨,也必须经受挫折。
读了《成功的花》,我实在是受益匪浅!当花儿经历了黑暗的磨砺,经历了风雨的洗礼,怒放出第一朵花儿时,我们所要赞美的不仅仅是花的娇艳,更是赞美花朵之后勃勃涌动的活力和坚强、勇敢的品质。同龄的朋友们,长辈们称我们为祖国的花朵,我们也期望拿着成功的花朵――让我们一齐努力吧!
有这么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以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我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柳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完美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麦卡洛笔下克利里家的沧桑和感情历程正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爱交织在命运里,梅吉和她的母亲一样逃不脱命运的束缚,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去爱.她和拉尔夫神父之间那场刻骨铭心的感情让人觉得是荆棘鸟最动听的歌唱,久久不能忘怀,但最终还是曲终人散.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却坚信爱能够超越一切改变一切.我不欣赏主人公对命运的妥协,但却感动于他们对感情的执着.
忠实温雅的帕迪,始终以含蓄的方式爱着"从天上掉下来"的妻子;外表冷漠的菲奥娜,一生未走出早年遭受爱的背叛的阴影;暴烈而备受苦恼折磨的弗兰克,在监狱里埋葬了出人头地的梦想;温柔内向而倔强坚强的梅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拉尔夫神父;骄横张狂,满腹尖酸的玛丽夫人;还有温和的戴恩和古怪的朱丝婷……个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极富个性的人物,谱写了《荆棘鸟》爱与命运的交响曲.
很少有一部作品让我读了以后感觉那么深刻,异常是关于荆棘鸟的传说.当荆刺刺进鸟儿胸膛的那一刹那,我也感觉到莫名的心痛.鲁迅说过: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可是我不明白荆棘鸟的人生算不算是一种杯具.
小说的结尾这样写到:鸟儿胸前带着荆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可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么做.我们依然把荆刺扎进胸膛."
这就是《荆棘鸟》的故事……
我们在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可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着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在尝试着读这一本书,那些有意无意的争论我能从那里明白许多!
首先: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这是这本书最为基础的一个问题。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述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样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必须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理解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理解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当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这些事的依据那里有似乎有些牵强吧!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一样性格的女孩经过自我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我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述了马奇家的贫穷但幸福生活。他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只描述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完美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贫穷,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进取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表现了她们独立自强性格。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感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的淑女风范。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她们的梦想与命运各不相同,但她们都找到了自我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我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趣味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友情和感情。在我看来,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生活在一齐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期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明白它们的可贵。我们应当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有色眼镜去看待他人。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她们的微笑会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能够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信息。可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此刻,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能够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当说是“良心”吧。他期望他和苏小姐的“感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能够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当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最终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我,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轻声念出书上七个红底白色的打字,心里顿时洋溢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敬佩和对汤姆叔叔无限的怀念。
这本书讲的是两个黑奴——艾莉查和乔治·哈里森同他们的儿子的逃亡以及汤姆叔叔三番五次被买来卖去最终死去的故事。艾莉查是一位母亲,她听到儿子要被卖掉时,就连夜不顾危险地逃到一个废奴派的家里,经过他们的帮忙,她顺利到达加拿大与丈夫会合。而汤姆叔叔先是被赫利买走,又被好心的圣克莱尔先生买下,之后又因圣克莱尔死了,汤姆叔叔又被卖到烈格雷的庄园干活,遇到了出身悲惨的卡西太太,当卡西太太想杀死烈格雷时,汤姆叔叔强力制止,过后又帮忙卡西太太与埃米琳逃出了烈格雷庄园,但汤姆因病说实话被活活鞭打了一顿,桑博和昆博被汤姆叔叔坚毅的精神感动了,在汤姆叔叔生命垂危时,希比尔太太派乔治少爷来赎回汤姆,汤姆已经死了。卡西太太在船上遇到乔治少爷,发现艾莉查是她的女儿,激动地去了加拿大,他们一家人最终团聚了。
这本书告诉了读者,逆来顺受地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叔叔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哈里森夫妇得到了新生。
我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奴隶与奴隶主之分,人生下来就拥有同样看世界的眼睛,就拥有同样完美的心灵。为什么要因为他们肤色的卑微而轻视黑人的价值呢?就因为有了这种错误的观念,人们之间才会发生这样的争吵、分歧,在这个方面,以前美国发起的废奴运动才能算是真理。
在真实的生活中,必须有不少“汤姆叔叔”和“乔治少爷”,仅有他们发起“”的口号,世界才能在和平的道路上跨出一步。“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再一次念响这个令人敬佩的名字。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总是让我想到“人”这个问题上来。如果那个时代的真实情景就是书中描述的那样。那人就的确是一个不好定义的“东西”。
“人”怎样能够贴上标签,在市场上明目张胆的出售呢?就算是作者在书中对奴隶制度揶揄“你们是受过教育的,他们胸无点墨;你们高贵,他们卑贱;你们文雅,他们粗俗;你们才华横溢,他们愚昧笨拙”,可是我们作为“人”在同一世界生活着。如果弱肉强食是人类生存的严格准则,那人的每个“缺点”都能够作为“非人”的标签,那么人类的最终结局又将是怎样可怕呢?遗憾的是,那时代的美国仅仅将“肤色”作为一种标签。黑人的生活不堪入目。
奴隶主——单从称呼上来听,是不会让人有任何的好感的。他们抢占了别人的肉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霸占了别人的灵魂。可是内心有一丝善良的奴隶主对那些心无寄托的黑人来说仍是个福祉。阿瑟?谢尔比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拥有奴隶,可是却不戕害他们的身体。所以,谢尔比便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了汤姆的灵魂。忠厚的汤姆虽身为奴隶,却对谢尔比的仁慈感恩戴德,甚至对于自由的追求都放弃了。可是我觉得不管奴隶主如何仁爱,只要奴隶制的枷锁一天不除去,像汤姆这样的人便永远得不到在世界上的平等地位,他的结局便是一个鲜活的证据——在危难的是时刻,仍被谢尔比作为手中的一件商品拿来出售。
汤姆被出售后,虽然厄运并没有那么快的降临,但却是一个死亡时刻的端倪。忠实可怜的汤姆在被迫抛妻别子后遇到了心地善良、仁慈孱弱的圣克莱。他虽然是个奴隶主,可是在他心中,奴隶仍是一个“人”,他们仍然享有必须的法律保护。属于汤姆的曙光仿佛已经到来。圣克莱的女儿伊娃(伊万杰琳),仿佛是汤姆、也是奴隶制度下的所有黑人的光明使者。我总是隐约觉得作者在书中描述的伊娃不是世间的凡人,因为那样的灵魂,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尚不必须有,更别说是个孩子了。
伊娃的那一段独白是故事中最感人的一段,她向苍天发出的最哀婉、深沉的呼唤:“我想让你们记住,还有一个美丽的世界,耶稣居住的世界,那个世界属于我,也将属于你,你们每个人都能变成天使,永远变成天使,耶稣肯定会保佑你的。”这是从一个有稚气的孩童嘴里说出来的。也许伊娃便是耶稣的替身,把所有的苦难包揽在一个人的身上,从而给别人光明。但幼小的伊娃终究却在疾病的折磨下死去了。
有着丰富、真挚感情的人在那个惨无人道暗无天日的时代,必定是生存不下去的。伊娃的死让圣克莱心如死水。人世间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最终被人误伤而溘然长逝。可怜的汤姆又一次遭受“商品”的转卖,黑人的命运最终仍旧摆脱不了奴隶制度死亡的指定时刻。
勒格里——汤姆的又一个主人——这凶暴残忍的种植园奴隶主,将奴隶制的罪恶推向了巅峰。在教义思想的庇护下,汤姆的内心已经到达了坚不可摧的地步。“为那些伤害过你的人祈祷”是这个基徒所采取的生活。而勒格里信奉的则是“不相信肉体的摧残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心”。在那个黑白颠倒的时代,黑暗的制度下,汤姆和勒格里这两种直接相对的精神必然会表现的淋漓尽致。最终两者都赢了,两者又都输了。天国的大门最终朝汤姆打开了,可肉体却被勒格里摧毁了;暴力最终摧毁了坚不可摧的肉体,可是自我也被人性的审判吓倒而呜呼入了地狱。让人欣慰的是,勒格里会因人性的残暴而心虚惧怕,凸显了人性的重要性。一旦失去了人性,肉体只一个虚无的东西,你能够将他击得一败涂地。
与之相反,伊莉莎和哈里斯却是奴隶制下最坚强的人。他们没有听凭命运的摆布,而是把奴隶制度——这一束缚人的标签撕得粉碎。“对于我们这样奴隶生、奴隶养的人,还能谈到什么国家,法律只是压榨我们,让我们低三下四。”哈里斯看清了,作为一个奴隶,是没有自我、没有未来的真相。所谓的“国家”、“法律”也只是榨取他们的一种称谓。要想真正的获取人的自由,必须要跟奴隶主、奴隶制度进行殊死的搏斗。伊莉莎也是,作为一名女性,在奴隶制下她并没有听之任之,将自我的孩子任人摆布。最终他们成功了,逃到了加拿大,成了自由人士。
这个故事有催人泪下的情节,有让人义愤填膺的地方。读完之后,总让人免不了进行对“人”的思考。能够说奴隶制度是人类发展到黑暗、罪恶的一个最深谷。可是人类的发展不就是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吗?没有这样的经历,人们怎样能明白自由和人权的重要性。
今年寒假,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之后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
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仅有十岁。读到那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教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期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忙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此刻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最终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所以大卫十分痛苦。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先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齐……
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部世界级的文学名著。我回味无穷,回看大卫那像长河般的岁月故事,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卫,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很可怜,很可怜。不仅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里,还有许多恐惧与憎恨,这些不良因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是从大卫的继父——谋得斯通姐弟俩的手中产生的。我憎恨这两个坏东西,是他们俩联手制造了混乱与恐惧,还使大卫的母亲,在恐惧中离开了这个没有期望的世界。大卫悲痛欲绝,我也不禁潸然泪下。噢,对了,大卫妈妈的离世,让大卫家的女仆佩格蒂也悲痛万分。
还在大卫妈妈活着时,那两个坏东西就将大卫送进了以严肃闻名的萨伦学校。大卫在这个学校受尽了苦难,也认识了一个之后的好朋友——特雷格尔。我对这位新朋友很同情,因为他常常被教师们殴打。
大卫的妈妈死去后,大卫被送去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当童工,大卫受不了折磨,跑到了他的姨婆家里。他的姨婆十分果断地收留了他,还送他到一家很有名气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大卫当了律师,我很高兴,也为大卫骄傲。
随后,大卫还与斯潘洛家的那朵小花——朵拉结了婚,我很惊讶,大卫还这么小,怎样可能会结婚呢之后,我才了解到,原先外国人都是很小就结婚的,这才让我放下心来。可是,上天又给了大卫一个毁灭性的打击——朵拉与小狗吉卜手拉手地走了,大卫又一次陷入到死亡的悲痛中,太可惜了!
大卫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沉,最终从痛苦中恢复了过来,他又爱上了爱格妮斯,这使我逐渐对大卫失去了一些好感,因为他有些多情!
大卫最终与爱格妮斯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爱,逐渐根深蒂固。爱格妮斯不仅仅爱他,还默默地支持他,使大卫的学习又提高了,并且帮忙大卫最终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作家,我既羡慕他,也真心地祝愿他们能够白头偕老,平平安安!
我想到了大卫的一生,被爱包围着,温暖与幸福也守护着他。可是,我从大卫身上看到,仅有用双手去创造幸福,才会更加幸福!这就是幸福之真谛!
这就是《大卫·科波菲尔》,我期望有更多的人,来感受这部巨著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