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得道文库 > 工作心得 >

城管的工作心得体会

| 佳洁

城管的工作心得体会篇1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20__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城管的工作心得体会篇2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城管的工作心得体会篇3

20__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政办8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综治工作“牵头抓总、协调指挥、齐抓共管”的制度优势,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四创两争”工作部署,重点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夯实日常执法管理基础

1.履行职能,狠抓落实。按照市局的要求和部署,大队在辖区范围,为保证执法效果,对违章行为易“回潮”、易反复的路段采取延长守口时间或进行不定时多次巡查的措施,强化管理力度,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水平。特别是在“四创两争”和“四运会”期间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过程中,大队积极响应,集中开展了市容市貌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告知、联合整治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各类违章行为明显减少,有效巩固了整治成果。

2.强化夜间执法,维护夜间市容。专门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夜排挡”的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突出。不定期组织夜间市容环境集中整治,重点加大对严重影响市容并有扰民情况的夜排档、烧烤摊等查处力度,为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夜间城市环境。

3.重视群众投诉,及时查处反馈。随着广大市民维权意识、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已成为今年大队的主要日常工作之一。目前,大队累计受理各类投诉2350起,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反馈,回复率100%,办结率98%以上。

今年大队已累计查处无证摊贩、夜排挡9处,占道经营26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45起,组织拆除违章遮阳篷多3处、清理影响市容户外广告灯箱约700余处,没收水牌123余块,暂扣物品140起,纠正乱牵挂余450处;首为不罚处理50起,处罚29起,暂扣非机动车46起。

(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整治工作图片)

(占道经营整治前后工作前后图片)

二、在实践中探索工作方法、注重执法实效,精心组织各类专项整治与管理

集中力量整治重点、难点地区。今年来,大队组织了对金安巷、天化苑、320国道沿线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这些地区长期以来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无证摊贩聚集,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周围居民群众的生活。

执法队员在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研究可行方案,采取延长工作时间等措施,依法查处各类违章行为,有效遏制了违章行为蔓延的势头。在打击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钉子户”过程中,敢于碰硬,执法有力度。

经过整治,上述地区主要道路的市容环境有了明显的改观,群众投诉日趋减少。同时,大队对媒体曝光的市容环境问题及时组织集中整治,并落实了长效管理机制。队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市民对城管工作一定的理解和支持。

三、创新服务打造品牌,宣传城市管理特色,树立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形象

为创建服务型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大队始终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努力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共同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软”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违章占道经营因方便市民生活而被部分市民视为合理,这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对此,

一是借助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形成多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的大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和经营业主能够明白这样的道理:文明城市的建设与管理需要每一个人的理解、支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只有举止文明、行为文明、经营文明、合法诚信,才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有序的经营环境,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让他们了解违章占道经营所带来的一些不利影响和严重后果。同时也告诫市民,购买马路市场上的食品和物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进市进店购物,从而使违章占道经营者失去买方市场,无利可图,进而达到根治的目的;

二是加大现场教育宣传力度,执法人员要在执法的同时走上街头、进入摊点,以口头讲解说明、发放宣传单、通知书、现身说法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群众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年终小结让群众了解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营造市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全年发放各类宣传城市管理相关知识资料3000余份。

执法一线展风貌。一年来,大队队伍建设的成效日益突现,队员们的执法水平、服务意识、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人性化执法经常赢得市民群众的支持和称赞。

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大队范围广泛开展了出门就上班活动,促进了工作人员对待工作态度。

四、认真完成其他相关工作和保障任务

1.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大队抽调执法队员参加对学校周边环境的联合整治。

2.圆满完成各项交办的保障任务。对下达的各种保障任务,如确保辖区内拆迁工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大型商场(金色时代广场、得胜家居建材市场等)开业时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等等,大队均圆满完成。全年累计出动保障人员近300人次、车辆20多台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共13次。

城管的工作心得体会篇4

20__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的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举办之年。对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继续本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在有限的条件下脚踏实地的克服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我队在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增强了队内服务意识,更好地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根本改善,特别是在树立良好文化稽查部门形象上,按照市委、市文化局开展整顿机关作风纪律内容的要求,在全队深入开展了一次机关整顿作风纪律活动,以此推动全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队思想认识和觉悟。首先于4月5号在队会议室召开了“深入开展机关整顿作风纪律”动员大会,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了开展整顿作风纪律的目的、内容和整改目标,统一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并于每个星期一上午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法,重点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整顿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们谈认识、写心得、讲体会,表决心,从而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全队上下在思想上、认识上紧跟时代脉搏,时时更新,主动破x影响队伍建设的难题,实现了全队的良性、健康发展。

2、是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全队工作效能和质量。在日常工作中为使此项工作不走过场采取了对干部职工普遍查、对稽查执法重点查、对内勤岗位集中查、对各科室工作随时查等方法,认真查找、严肃处理、切实解决了精神不振、作风松散、纪律松驰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队内还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12318,24小时开通等方式,使全队开展整顿作风纪律工作实现岗位有标准、工作有目标、成果有量化、作风有考核,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行政效能的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全队工作的优质高效运转。

3、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队服务素质和能力。在这次开展“整顿作风纪律”活动中,队内始终坚定不移地把政治思想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队内强调凡是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销假、工作期间打扑克、玩游戏、无故不上班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单位制定的执行“八个严禁”进行再学习再部署,深刻认识“八个严禁”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全队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八个严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执行八个严禁培养成一种习惯,从思想和行动上自觉遵守。同时,队内坚持把社会各界的满意度作为检验这次工作的根本标准,特别是通过开展“确保平安世博”、“保障平安校园”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到市场中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经营业主与人民群众意见与建议等方式,为稽查队加强机关整顿建设工作,提供了过硬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今年“扫黄、打非”及各类专项集中行动圆满完成

(一)加大对音像、图书市场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

根据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开展迎世博“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要求,从4月2日至4月25日,我队重点对全市32家音像店、41家图书销售点、19家印刷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检查,拉开了今年“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战役的序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专项整顿之前,队内为使本次行动不走过场,于4月1日在单位召开了“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布置,将音像、图书、印刷企业三大市场具体分工划分到三个分队,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强调了“扫黄”“打非”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工作原则。会后,根据本次会议内容,制定下发了《乌兰察布市文化市场稽查队“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要求各旗县市(区)文化市场稽查队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真正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从4月2日起,根据《方案》内容,我队首先重点对集宁区各类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为使此项工作得到更好完成,我队采取了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施高密度巡查,并由三个稽查分队交叉对各辖区各类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场所进行详细排查。发现有违规的经营场所,对业主给予了严厉警告,并现场开具证据保存清单,扣留其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了罚款、停业整顿、取缔等处罚。特别是在查缴政治性非法音像、出版物上,各个稽查分队都毫不放松的做为本

次集中整治的重中之重。除了到各类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场所检查外,还邀请集宁晚报记者重点对火车站、汽车站等人群密集的各大广场、商场内和地摊、游商中重点检查,查缴了一批非法音像、出版物,对情节严重的予以了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我队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的经营场所传达了自治区、市里有关“扫黄”“打非”工作精神,要求各印刷企业及图书、音像制品销售点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自觉站在“扫黄”“打非”的第一线。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近一个月。在此期间,我队执法人员还先后赴卓资县、兴和县、丰镇市、凉城县、察右前旗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各地文化稽查部门的配合下,查缴了大批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并与当地相关企业和销售点签定了“扫黄”“打非”安全生产责任书。此次专项行动,共查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25000余张(盘);图书1000余册(本);盗版教辅3500多册(本)。此次专项行动为我市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市场营造了一个健康、平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认真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活动。

为巩固去年网络市场及娱乐场所项治理的成果,我队在今年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列为了本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并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积极探索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途径。

1、是对网吧及娱乐场所开展了专项治理。我队按照网络和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

首先,制订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行业规范,明确规定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识,并将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服务、登记、巡查及责任人职责等相关制度公示上墙,以便网吧和娱乐场所内的消费者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其次,定期不定期举办经营者培训、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座谈会等,教育和引导广大经营者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提升自身素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使经营者自身维护网络和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与此同时,还依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社会印发“致家长、学生一封信”,组织学生、教师、家长观看教育影片《网迷》等,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强化学校、家长的教育监护责任。特别是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第三多角度增强宣传力度,全时段接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先后开展了五大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市综治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创建安全稳定地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召开各相关部门和业主座谈会开展宣传;举办“远离网瘾,健康成长”中小学巡讲报告会;利用“民心网”行风热线,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网吧和娱乐场所内统一设置“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系列公益广告,特别是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每月开展2次专题报道并接受主流媒体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多角度、持续性的宣传活动,反复向社会各界表明主管部门长期抓、求长效的坚强决心,始终保持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集中整治行动浓厚社会氛围。

第四对原在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和娱乐场所,全部实施搬迁和查封。对那些屡禁不止、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和娱乐场所,我队按规定都予以严厉查处。特别请广大群众参与网吧和娱乐场所监督管理。同时,在全市率先尝试了“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做法,聘请了老领导、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老战士对全市的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场所进行义务巡查。

第五建立“净网先锋”网络监控平台,适时对全市网吧的营业情况实施终端监控,对全市226家网吧内的10000多台电脑主机箱安装了“净网先锋”管理软件。并指定专人对网吧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特别是对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以及不如实对上网人员进行登记、接纳未成年人的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实现了对全市在册网吧的实时全程监控,提高了监督效果。

2、是严格遏制非法出版物流向校园。除对在校园中或在学校周边的书店日常检查外,今年在春季还开展了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专项检查。在行动期间,我队采取了一检查、二核实、三暂扣、四教育、五追溯的步骤,重点对集宁区、丰镇市及铁路沿线的30余家中小学校进行了检查。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摊点50多家;查处非法出版物3000多册(本);非法盗版盗印校验辅材料8000多册(本);取缔游商地摊20余处。特别是对发现有重大案情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一定严惩。

3、是对毒害未成年人的色6722a=情表演进行了打击。今年为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活动,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上,我队除通过校园内外环境的整顿外,在中小学校平时休息日和高考期间,确保未成年人生活有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还先后重点对集宁区的40余家卡拉0k、酒吧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其中,查扣“十八摸的士高”、“泡妞的士高”等一批粗口歌。通过集中治理,有力地打击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活动。今后我队将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净化未成年人专项行动,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文化环境。由于工作突出,在今年呼和浩特市召开的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我队被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了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了表彰。

在今年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集中行动中,我队累计出动人员100多人次,车辆30多辆次;清理整顿网吧43家;电子游戏场所12家;各类歌舞娱乐场所23家;取缔黑网吧1家;查扣电脑主机箱25台;交换机7个,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文化市场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意识

为充分展示我市政府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成果,扩大反盗维权的宣传效果,4月26日市委宣传部、市区两级文化局领导及两级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共计50多人,在集宁区中心广场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绿书签宣传日活动。宣传采取咨询、销毁、散发宣传资料、“万人拒绝盗版大签名”等相结合,先后向过往行人散发了《音像制品条例》等6种宣传材料近10000余份,为群众现场咨询51例。宣传活动结束后,全市集中查缴的15000余张盗版光盘、压缩碟片、800多册非法图书及口袋本,在集宁区霸王河销毁点进行了统一销毁,市电视台和报社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在平时日常管理中,我队始终把宣传报道工作放在首位,在每次比较大的检查行动中和日常学习工作中,都及时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有重要内容的,我队还向报社等宣传部门发表了信息及文章。截止目前,我队从1月10日开始共上报了队内工作简报10期,向报社发表报道4篇,较好的完成了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四、20__年工作安排

1、明年继续努力提高管理主体的实战能力。一是利用各种方法和机会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二是千方百计增加对文化市场管理的投入,配齐执法工具,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类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法管理效率。

2、明年继续不断提高经营主题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素质。我队将通过印发文字材料、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教育和指导,不断增强其社会意识、大局意识,促进其自觉主动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3、明年通过实现文化综合执法,加强综合执法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按照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城管的工作心得体会篇5

一、注重提升形象,力争市民的支持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群众的拥戴与支持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同样,在整治各类不规范的违章流动摊点时,必须取得市民的认可与理解。这些流动摊点不仅脏乱差,而且随处摆设,更阻碍交通,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从总体上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大部分市民也是极力要求取缔这些流动摊点的。但是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队员不注意自身的形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以致引来市民的不满。一旦市民前来阻挠,取缔规范就无从提及,反而助长了违规违法者嚣张的气势。

二、加强教育宣传,提倡人性化执法

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老观念,实施人性化管理。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当然,对部分不听劝阻,极力阻挠的摊主,可以在现场给予必要的心理压力,告知违章设摊的处罚后果。这个方法经我们中队的实践,效果良好,有不少当事人当场表示下次绝不再违法设摊。

三、重视取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证据对我们城管执法人员的重要性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作为我们执法队员对在首次发现各类违章流动摊的的同时,应该要养成及时拍照取证的习惯,同时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按期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口头告知,并将这一过程摄录下来。如当事人拒不悔改,在超出期限后继续设摊经营,执法人员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盛装器具,但必须在案发现场。暂扣前执法队员必须告知当事人暂扣的法律依据,在清点暂扣物品后开具暂扣单交付当事人,并有相关人员摄录下这一过程。以上暂扣的这个环节往往是我们以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些队员为了省事,或者队员之间配合不到位,都会造成最后的被动局面。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当然,要从根源上遏制各类流动摊现象,关键还是在于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此中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细化网格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强化执法力度,扩大法制宣传,加强部门配合。力争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干净、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城管的工作心得体会篇6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为一个新的行政执法机关,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至今已逐步确立自己的位置,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接受和认可。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之中,城管工作尚有许多有待改善和进一步提高的地方,比如执法效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执法的力度和手段还有待加强,群众对城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尚还不够,有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查处,有些查处的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某些单位和个人对城管机关缺乏认同和足够的重视。以上种种现象的出现,固然有种种客观的外部因素,比如说法制环境的问题、执法体制的问题、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问题,但其中确有不容忽视的内在因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缺乏应有的执法威信。其中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城管执法机关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受到的辱骂与责难是最多的,胆敢与城管执法机关公开叫板的人数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也是最高的,这就不能简单的用一句“工作性质不同”解释了。但威信从何而来?我认为还是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尊、自强、自重、自爱”,以实际行动为自己赢得威信。

首先,要尊重别人。

在思想上要真正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观念,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百”工程,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以应有的人格上的尊重,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应予以应有的理解,通过换位思考,站在管理相对人或者第三者的立场上,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做出客观的评判。其次,要尊重自己。在执法形象上要做到形象端正、严谨的体、不卑不亢。在执法过程中要具备起码的礼节礼貌,发生争执时,要保持良好的风度,时刻注意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尊严,不可逞一时之气,损坏整个城管部门的形象。

再次,公平、公正是执法机关的生命和灵魂,是树立威信的根本的保障。

在执法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办人情案、关系案,放任违章行为,说到底就是执法部门公信力的自我贬值。所以要采取一切措施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顶住压力,敢于碰“硬”,通过一系列的强力手段,真正体现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最后,队伍的凝聚力是树立执法威信的内在要求。

在城管队伍内部的作风建设上,应着重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形成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一支具有影响力的队伍首先是一支团结向上的队伍,只有发挥出整个城管队伍的整体合力,才能壮大城管的声威、营造城管的气势,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克服各种障碍,取得最大的成就。

城管执法机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从点点滴滴做起,要从每一个执法人员自身做起,并且将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既要加强对内部成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又要有制度和纪律上的保证。只有树立起我们的执法威信,我们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城管执法工作才能卓有成效的展开,城市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城管的工作心得体会篇7

各位同事们:

我加入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我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感触颇多,我觉得要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三大关系:

一是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城管行政执法主要维护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为外来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统计,随着近两年镇江市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加大,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近两年利用外资和民资也成倍增长。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市民: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人们的'衣食住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据调查,20__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是38.7%,20__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上升到64.4%。

二是执法与管理的关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进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我们经常在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段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行动打击占道经营,促进该地段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统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础。如:镇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区安排临时疏导摊点,安排人手,加强管理,不但避免了摊点向主干道扩张,而且也减轻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虽然,我们在处理管理与执法关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有一些管理与执法脱节情况,导致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造成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与规划部门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定性难、查处难、处罚难。我认为只有根据镇江市政府第21号令相关规定,调整和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城管执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三是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

有人说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对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人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认为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当其过,罪过相应,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也规定“有违法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由于执法机关的执法大多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肯定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豪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执法机关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减少甚至杜绝无效或应撤销执法行为及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甚至恶语中伤、夹带污秽语言,就会引起相对人和周围群众的不满,就会激化矛盾,发生争端,就会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反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内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可以化解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使相对人充分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同一违法的重复发生。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为此,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着装、仪表,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力求做到执勤场所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通于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为严格执法服务,让两者有机结合,共同为行政管理服务。

5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