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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心得体会

| 日鹏2

文中还有很多不同性格的人物,他们有的善良又呆傻,有的为寻求刺激的生活而失去了自我,有的热衷名利场社交圈,有的在底层无止境的抱怨生活……每个人都那么不同,而天才身在其中看似是其中一员,又显得格格不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

读完《月亮和六便士》的最后一页,我最先想到的是这句话。就好像这句话本来就在那里,就等着这本书唤它出来一样。

当然,取决于真正爱的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月亮,代表心中崇高无尚的理想,而六便士,代指金钱,地位,代表世俗所重视的东西。

这本书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一位为了心中的月亮放弃了六便士的人。这样说也并不太恰当,因为他并没有经过权衡,心中的月亮便成了他的一切追求。

从一名中产阶级的股票经纪人,一个普通魁梧的中年人,一对儿女的父亲,一名乐于应酬的女人的丈夫,突然间逃离了现有的一切,从伦敦辗转到巴黎,又辗转流离到了塔希提岛,最后在如画的岛上找到了他所追求的真谛,接近生命的尾声时,他将他的感悟画在居住的小木屋里,然后用剩下的生命对着他的画作体悟,临终前又嘱咐妻子将小屋付之一炬,只留下他平时的一些画作供世人惊艳。他临终前是安详的,正是因为他追逐到了心中的月亮,有限的.生命也就变得充满意义。

对于世人来说,他是个普通,其貌不扬,说起话来又尖酸刻薄,丝毫不会圆润的人,就如同“圆孔里的方塞子”。对于周围的世界,他显得格格不入。对于绘画艺术的追求,他也不追求赞赏,而是遵从自己的内心,追寻真正有价值的艺术。

绘画对于他而言,是必须要去做的事情,没有任何理由,“有的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他们始终把亲友视如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正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这土地也适用于精神领域。这种追寻是冥冥中的指引,像隧道中的唯一光束,让人不得不靠近。

以致于,打零工也是为了画画,赚够了一段时间的钱,就去画画。

书中的一个例子是一个很好的类比,有两名医生,一名特别出色,年纪轻轻就被选为医院的管理层,他却由于偶然的旅行,喜欢上一方土地,当了当地一名普通的检查员,而稍微逊色的一个医生,接替了他的位置,名利双收。在后者评判前者糟蹋自己时,作者进行了灵魂拷问:“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生活在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内心得到安宁市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去的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取决于自身如何定义安宁。

让我想起电影《海上钢琴师》的一句话,一个人的界限究竟在哪里?他究竟需要多大的空间?

如今已经是20_年,再过一个月,就到了月亮和六便士成书一百年的20_年,这样的心灵拷问仍然不过时;非但不过时,又更加深刻了些。现代人所面临的世界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迭加,更加多元化更加纷杂,如何去追寻内心的月亮,答案连同问题都被埋没在了寻常的热闹中,让人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

人们往往能看到众人所喜欢的东西,却常常忘了自己的真正所爱。

灯光隐藏了星空,雾霾遮住了月光。

多元化触手可得,设置界限反而是难题。

人们热衷于形成统一的观念,然后利用这种观念对他人加以评论,对于“格格不入”的人鲜有宽容。在这种潮流中,不但忘记了自己来时的路,也忘记了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独特的梦想。忘记了世界本来就有不同的方向。

忘记了要追求月光,就要靠近原野。

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如果静下心来,不妨想想,对于自己而言,真正的月亮是什么,能否为了它,赴汤蹈火,如果不能,请不要用自己的六便士去衡量别人的月亮。不过,在如今的社会中,如果有幸找到了自己的月亮,那就去追随,因为这个物质丰盈的世界,不缺少六便士,缺少的是寻求事物本质的内心,无限地接近本质,伴随而来的,往往也有六便士,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收获内心的安宁。因为没有什么美,是无限接近于事情的本质。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

最近刚刚读完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故事很好,总让我有所明白。

首先,我对毛姆,有了很大的好感,因为我是真正喜欢了这本书。除开其他,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对艺术的奉献。艺术是无价的,对于现实,我们都屈于安稳。有多少人,在热爱艺术的道路上,最终败给了现实。那些熠熠生辉的人们,有多少人在最初面临生存和坚持艺术中,选择了生存。艺术好像离我们遥远,似乎是有钱人的娱乐。

有多少人,儿时有着一个充满期望的艺术梦啊。我在学素描的时候,经常感到累觉不爱。记得有一次,在画的时候,旁边看剧的姐姐,随手拿走一张纸,慢慢的画起来。她画得很好,也是素描,对于我来说,级别也是老师级的了。可是姐姐是一名护士。中学时期,想过走艺术生,因为爸妈的不支持,和自己的一种不确信,放弃了这条路。其实艺术生,也不是那么好走的,竞争力也很大,也不算一条完美的捷径。

而姐姐有时候会觉得,如果当时自己坚持内心所想要的,会不会以后都会少一点遗憾?

当我们失去的时候,我们都会面临这一个问题——“如果当初”。可事实是,没有如果,也回不到当初。

《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在眼前看似美满家庭和稳定的工作中,最终选择了艺术。这个疯狂的举动,无论小说,当时或是现在,都让觉得不可思议。所以,如果你是为艺术而生,你真的'热爱艺术,请别放弃,我们都需要这种勇气。

如果觉得为艺术献身是一件无悔的事情,做一件无悔的事情,为什么要有所犹豫呢?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3

看到它的名字,我脑中已经浮现了关于这本书种种猜想。理想与现实,高尚与卑鄙,精神家园与世俗纷争……不过这些半身落入俗套的冲突对决依然深深吸引我前往探寻。后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想再翻一遍却拿不动它。

我一开始对斯特里克兰抱有着这样的看法:我不喜欢这个人,厌恶他冷漠戏谑的神情。他本是一个不严格意义上的成功人士,生活被形容:“虽然平凡但也不恩惠”、“一条缓缓流过的小溪,蜿蜒过绿草如茵的牧场”,岁月静好的模样,我们许多人向往并所最后归属的那样。但他抛弃社会,偏离轨迹。他平静地、突然地、简洁地反转,老到如一个经验丰富、细致的杀手,更像熟练的医生,为过往的生活打个结,再见!天,他到底藏得多深!

直到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实际上,我嫉妒他找到热爱至极的追求。

他的才华——说不上是——毕竟学习画图基本笔法都十分笨拙——不是天赋。我惊叹他明知自己不是艺术天才(也许他清楚),后来的道路凶险异常、必然(对,我认为是必然)招致死亡。他的想法一落地,你就明白什么也阻止不了他。他这样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贫穷,他不需要别人赞美,他孤独,他不需要朋友——诗人有时还需要朋友呢。但,请让我用“爱着”去形容他吧。这样的“爱”是烈火啊,不安的烈火,孤独的烈火,烧毁一切的烈火!他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为烈火烧亮的道路活着!啊,多让人着迷。借用原书的一句话描述他,必将是“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憎的人,可我一直觉得他这个可憎的人很伟大。”。

于是我颤抖着问自己:若是某一天,伟大的梦想选中了我,我愿不愿意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穷尽一生去追求?

首先,平庸的我不愿意。并不是我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但我身上着实有他人的牵挂。我此时不是为自己而活,将来也必定有更多牵丝线。但即使与像父母这样最亲近的人,大概也不会理解我的想法。他们会哭泣,悲伤。我没有理由去做这样过分的事情。但是,我又在平静中隐隐感到不安。我能听到在心底一个微弱低沉的声音悄悄说:“我愿意。”这种感觉就像航行于暴风雨前夜的蓝得让人窒息的深邃大海中。当我确定这声音真实又正不断放大,我知道了,我一直在期许这一天的到来。我很想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自己本身的意义。那一天就是我找到答案的时候。或许这一天不会选中我的灵魂,但我仍然热切盼望。这并不矛盾,因为“渺小和伟大,恶毒和善良,仇恨和爱意是可以在同一颗心里并不悖的。”

这样好像有点“命运论”,不够清醒。不过,现在的我连便士都捡不到,却在这里大谈见到月亮后该怎么办,到是十分羞愧了。

打开又合上蓝色封皮,不由得叹一口气,拿了搁置一旁的作业写起来。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4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5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说,作者是毛姆。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盘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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